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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以增資股票設質經拍賣取償應合併所有人之所得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68 年 01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037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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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以所有○○公司符合獎勵投資條例第12條規定之增資股票,供他人向銀行設質擔保借款,因債務屆期未為清償,經債權人逕就質物拍賣取償,該項股利所得,自應合併股票所有人之所得課徵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