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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益社團或財團法人如有欠稅不適用限制出境之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9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88/09/27台財稅第88112590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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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成立以公益為目的之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如有欠繳稅捐,毋須限制其負責人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