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銀運用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所取得之收益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9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60030285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貴公司(編者註: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公教人員保險業務,依「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第4條規定,運用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所取得之收益,可免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