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銀運用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所取得之收益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9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60030285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貴公司(編者註: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公教人員保險業務,依「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第4條規定,運用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所取得之收益,可免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