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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同一財產假扣押後欠稅及罰鍰之清償順序
公發布日: 民國 64 年 06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413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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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違章案,貴(台北市國稅)局與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分別聲請法院對納稅義務人之同一財產實施假扣押,於各該逃漏稅款案件確定後,應以假扣押財產先清償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本稅後,再以剩餘部分抵繳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