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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0 03:1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外國金融機構購買我國發行債券之利息不得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2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稅一發第85189475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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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營利事業不論係向外國金融機構借款或發行浮動利率債券,其目的雖同屬籌集資金,惟金融機構貸款予資金需求者屬授信,購買浮動利率債券係屬投資,兩者性質並不相同,在現行所得稅法第4條第22款第2目免稅範圍仍僅限貸款利息之情形下,本案尚無免稅規定之適用。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