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保險公司以匯款方式支付賠款之憑證疑義
公發布日: 民國 70 年 01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064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貴公司支付賠款時,應被保險人要求將該賠款匯入其在金融機構開立之帳戶,如取得被保險人申請書及金融機構匯款申請書回條聯,作為入帳之憑證,無須另行取得被保險人所書立之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