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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外商在臺工程場所之虧損不得扣抵其變更設立分公司之純益額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01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2147568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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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國際工程顧問公司將在臺原設立之數個工程場所變更設立分公司,免依所得稅法第75條規定辦理決算及清算申報。又各該工程場所非屬公司組織,依同法第39條規定,其以前年度經核定之虧損不得自該分公司之純益額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