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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自宅用地面積超過規定標準者計算自宅現值占基地現值比率釋疑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05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2035823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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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其基地面積,都市土地超過
或非都市土地超過
者,於依土地稅法第
34
條第
3
項規定,計算自用住宅評定現值占基地公告土地現值之比率時,其基地面積都市土地以
,非都市土地以
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