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購買自用住宅向儲蓄互助社借款支付之利息可檢據列舉扣除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3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090045152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納稅義務人購買自用住宅,向儲蓄互助社借款支付利息,可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第5小目規定,檢附該社出具之利息單據,申報列舉扣除購屋借款利息。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