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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騎樓准併1樓主建物按實際使用比例分別核課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6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0045309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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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主建物部分供營業使用,部分供自用住宅使用,附屬之騎樓部分准按1樓主建物實際使用比例認定供自用住宅與非自用住宅使用之面積,並併1樓主建物計算所占土地面積,分別按自用住宅用地及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