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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合作社得依規定辦理資產重估價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11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1045516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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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之固定資產、遞耗資產及無形資產,如遇有物價上漲達25%時,依所得稅法第61條規定,得實施資產重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