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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總價承購經分攤於各項資產准作重估基礎
公發布日:
民國 64 年 07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501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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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營利事業以總價承購各項固定資產,經按總價分攤為每一資產之明細價值,作為各項資產之購入成本,如經稽徵機關核定有案,應准作為重估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