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21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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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個人對亞洲蔬菜研究發展中心之捐贈不得列舉扣除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40451243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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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亞洲蔬菜研究發展中心係於
1971
年由我國、美國、日本、韓國、泰國、越南及菲律賓
7
國政府暨亞洲開發銀行共同簽訂備忘錄所成立之組織,非屬所得稅法第
11
條第
4
項規定之團體,個人對該中心之捐贈,不得列為綜合所得稅捐贈列舉扣除。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