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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重劃土地分批移轉其費用超過漲價部分不得遞移扣除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09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0033670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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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人所有同一重劃區內土地分批移轉,在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時,如已移轉之土地所負擔之重劃費用超過未扣除費用前之土地自然漲價數,其超過部分之重劃費用不得遞移至其餘土地移轉時,與該其餘土地之土地改良費用合併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