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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持分共有多筆經重劃與未經重劃之土地分割後再移轉其重劃費用之扣除釋疑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6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8192229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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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土地於共有物分割後,當事人取得之土地,包括有經重劃與未經重劃之土地,於再移轉時,其重劃費用之扣除,應以重劃時實際支付之重劃費用扣除分割前持分移轉負擔重劃費用之餘額,全部分攤在分割後取得經重劃之土地上,再依其實際移轉部分之面積比例計算,自該移轉部分土地之漲價總數額中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