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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重劃後土地部分移轉原納工程受益費應按分攤比例計算扣抵
公發布日: 民國 74 年 10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2296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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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人移轉其所有重劃後部分土地,檢附重劃前已繳納之工程受益費收據申請扣抵土地漲價總數額時,應按重劃後分配之土地總面積分攤,再就實際移轉部分比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