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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鄉公所發給榮民返大陸探親及重病住院之補助金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4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70010341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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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新竹縣湖口鄉公所依「湖口鄉公所補助榮民返大陸探親實施要點」及「湖口鄉公所對榮民重病住院補助實施要點」發給榮民之補助金,核屬政府贈與,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