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榮民計程車服務中心依免稅適用標準徵免所得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09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4164606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服務處設置之榮民計程車業服務中心,係以安置退除役官兵為目的之組織,其所收服務費及作業費,依「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規定徵免營利事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