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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職工福利會按創立或增資提撥之福利金不屬孳息及收入
公發布日: 民國 74 年 01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1132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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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職工福利金條例成立之職工福利委員會,其按創立或增資之資本提撥之福利金,不屬「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2條第1項第8款規定所稱「基金每年孳息」及「其他經常性收入」(編者註:現為其他各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