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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美國在臺協會顧問依合作計畫在華服務由我方給付之生活費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6 年 06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6003266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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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美勞工業務合作計畫,美方專家如係以美國在臺協會顧問(AIT Consultant)名義並經該協會出具證明文件者,其在華服務期間由我方給付之生活費,可適用「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臺協會間之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第5條(一)規定,免納我國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