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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大學與基金會合作執行培育人才計畫給付學生之生活零用金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3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3045145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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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大學與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合作,執行「協助培訓友邦公共衛生人才計畫」所給付學生獎學金中所含之每月生活零用金,可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8款前段規定,免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