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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科會按月定額補助學人之研究費不予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8 年 06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8010935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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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主旨:貴會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海外學人回國教學研究處理要點」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國內學人新任教學研究處理要點」,所補助公立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學人之研究費,屬各該受領人之薪資所得,應依法課徵所得稅。說明:一、公立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學人(教授、副教授、研究員、副研究員)支領貴會補助之研究費,既係依其任教或研究期間按月定額給與,該項研究費應屬各該受領人之薪資所得,而無所得稅法第4條第8款規定免納所得稅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