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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外籍傳教士學習中文取得之生活補助費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2 年 05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299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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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傳教士在華學習中文期間,如經查明未從事傳教工作,其由教會支給之生活補助費,核屬獎勵進修所給予之補助費性質,可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8款之規定,免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