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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勞工依就業保險法領取之各項補助屬保險給付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7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2045471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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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依就業保險法規定領取之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失業之被保險人其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核屬勞工保險之保險給付,可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