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欠稅人死亡其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而無財產可供執行者欠稅註銷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7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8109680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貴轄欠稅人李××君死亡,如經查明其各順序繼承人(含配偶)均確已依法拋棄繼承,且該欠稅人亦確無財產可供執行,其滯欠之稅捐,同意予以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