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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12 19:2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遺產管理人清理遺產所欠稅捐經參與分配未受清償者准予註銷
公發布日: 民國 62 年 11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862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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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稅人死亡,其遺產繼承人拋棄繼承,由遺產管理人依法清理遺產,所欠稅捐,如經參與分配,未受清償部分,准予註銷。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