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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義勇消防人員執行勤務死亡遺族領自基金會之濟助金慰問金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8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70407864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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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縣政府消防局義勇消防人員執行打撈勤務死亡,其遺族分別自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消防發展基金會領取之濟助金及慰問金,可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4款前段規定,免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