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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2 09:3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依法取得之補償金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7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7195560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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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取得之補償金,核屬損害補償性質,可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3款規定免納所得稅;犯罪被害人遺屬領取之補償金,係政府對遺屬之補償,非犯罪被害人之遺產,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規定計入犯罪被害人遺產課徵遺產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