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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依法取得之補償金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7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7195560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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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取得之補償金,核屬損害補償性質,可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3款規定免納所得稅;犯罪被害人遺屬領取之補償金,係政府對遺屬之補償,非犯罪被害人之遺產,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規定計入犯罪被害人遺產課徵遺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