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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勞工所領損害賠償金免納所得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2 年 09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668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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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公司依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之規定,賠償勞工所受之損失,屬損害賠償性質;勞工取得該項賠償金,可參照所得稅法第4條第3款之規定,免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