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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個人對學校家長會之捐贈可列舉扣除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12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7477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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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各級公私立學校家長會,係依據政府訂定之「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設置,核屬所得稅法第
11
條第
4
項規定所稱團體。個人對學校家長會之捐贈,准作綜合所得總額之列舉扣除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