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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產製免稅車輛仍應申請免稅否則依未依規定報告處罰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07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0027258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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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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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產製符合政府規定規格之農地搬運車,未申請免稅,即擅自產銷,應依行為時貨物稅條例第
19
條第
1
項第
2
款(編者註:現行條例
28
條第
2
款)之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