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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承領公地之移轉現值以實際售價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03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9046248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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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公地放領,承領人繳清部分土地價款後死亡,由繼承人繳清剩餘地價,辦理承領公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其申報移轉現值應依土地稅法第
30
條之
1
第
1
款規定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