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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保稅工廠年終盤差及逾期出口原料之補稅免發證照
公發布日:
民國 66 年 10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712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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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保稅工廠應課貨物稅貨物,年終盤差及逾期出口原料補稅案件,因貨物已不存在或不出廠,為簡化手續及避免證照流用,可免發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