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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5 09:4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因重整經法院裁定免償還之債務免列為收益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2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3045097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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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重整而免予償還債權人之債務部分,經取具法院裁定書者,得免列為收益處理。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