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保稅工廠奉准內銷貨物其稅額按進口貨物之計算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70 年 10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849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海關監管保稅工廠奉准內銷之成品,如屬應課徵貨物稅之貨物,其貨物稅額之計算,應照貨物稅條例第12條(編者註:現行條例第18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