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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經法院調解案件其移轉現值以聲請調解日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01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0179152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經法院調解成立之土地所有權移轉案件,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可比照適用土地稅法第
30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以聲請調解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