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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經法院調解案件其移轉現值以聲請調解日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01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0179152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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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院調解成立之土地所有權移轉案件,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可比照適用土地稅法第30條第1項第4款規定,以聲請調解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