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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11 01:5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夫妻分居兩地與妻同住之親屬符合要件者准予扣除免稅額
公發布日: 民國 62 年 06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425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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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夫妻分居兩地,與妻同住之親屬,如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之規定者,准合併計算寬減額。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