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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罰鍰不屬本法第51條規定「所欠稅款」之範圍
公發布日: 民國 78 年 11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8037370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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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買賣未辦竣權利移轉登記,再行出售,依土地稅法第54條第2項所處之罰鍰,並不包括在同法第51條規定之「所欠稅款」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