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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05 20:5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配偶之所得不論夫妻間採用何種財產制度均應合併申報
公發布日: 民國 53 年 12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發第0954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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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15條既已明定,納稅義務人配偶之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課稅,依此規定,不論夫妻間採用何種財產制度,其所得均應依法合併申報課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