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07 09:08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台電變電所及鐵塔基地按工廠用地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58 年 01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發第092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台灣電力公司所有變電所及鐵塔,經濟部查復應視為工廠之一部分,並符合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第19條第2項(編者註:現行平均地權條例第21條)之規定,其基地地價稅應准按其申報地價千分之十五(編者註:現行為千分之十)計徵。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