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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縣市政府補助中低收入戶傷病住院之看護費不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8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2045468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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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低、中低收入戶傷病住院之看護費,受補助者與核發補助之直轄市、縣(市)政府間並無僱傭關係,其補助款係按受補助人實際支出之收據,於規定限額內核實補助,是其費用為百分之百,而無所得,免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