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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非屬不行駛公共道路之工程車應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8 年 10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8115270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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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ÍÍ公司進口之YAMAHA BREEZE 車,依照所附車輛型錄,核屬貨物稅條例第4條第1項第19款第1目(編者註: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第12目)規定之機動車輛,並非不行駛公共道路之「工程車」,應依法課徵貨物稅,並從價徵收15%貨物稅。說明:本案××公司進口之YAMAHA BREEZE 車,雖經交通部路政司證明其非屬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之汽車範圍,不得請領牌照行駛道路,但並非屬工程車,故無上開免稅規定之適用,依法應課徵貨物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