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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家畜疾病防治所之消毒防疫車如裝有特殊裝置准依法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4 年 12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2628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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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ÍÍ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購置消毒防疫車,係專供家畜疾病消毒防疫之用,應免徵貨物稅。說明:二、本案車輛係以已稅雙廂式客貨兩用車改裝,既經函報專供家畜疾病消毒防疫之用,車內裝有柴油引擎、高壓動力噴霧機、高壓塑膠管、不銹鋼藥水箱等固定設備,核屬貨物稅稽徵規則第103條之51項第2款(編者註: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2條第3項第2款)「附有特殊裝置,專供公共衛生使用之消毒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