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私有土地交換各級政府換出公有土地仍可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8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047800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公有土地與私有土地交換,各級政府換出之公有土地,仍有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免徵土地增值稅規定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