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8 22:32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出售公有土地誤按公告現值申報是否准予更正釋疑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12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4215083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貴市出售公有土地,經承購人輾轉買賣,歷次均按公有土地實際出售價額申報移轉現值,至84年再移轉時,誤按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申報,於辦竣移轉登記後,當事人申請更正其申報現值為原公有土地實際出售價額者,如經查明確係申報錯誤,准照本部(70)台財稅第34807號函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