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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以繼承土地抵繳遺產稅仍應辦理現值申報
公發布日: 民國 68 年 07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507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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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以繼承之土地抵繳遺產稅,將該土地移轉登記為國有,應辦理現值申報及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