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納稅人限定繼承之房屋經拍賣而不足分配債權人其欠稅不得註銷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8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0045502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關於劉○○等
3
人滯欠
88
年房屋稅,其限定繼承之房屋經拍賣,拍定價額不足分配債權人,可否准予註銷乙案,劉君等
3
人既為房屋稅納稅義務人,
88
年度之房屋稅已非被繼承人之債務,為免繼承人以限定繼承方式規避稅負,應不得註銷該筆欠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