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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實驗林管理處之垃圾車符合免稅要件
公發布日: 民國 69 年 03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177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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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稅條例第4條第1項第19款(編者註:現行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第3目)所稱專供公共衛生目的使用之特種車輛垃圾車,並不以鄉鎮公所或衛生機關所有者為限。ÍÍ實驗林管理處所有之垃圾車,係供林區公共衛生使用,符合貨物稅條例第4條第1項第19款免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