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發電廠發電運轉主體及發電設施等特種建物得減半課徵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7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60473885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建臺中發電廠第910號機發電運轉主體及相關發電設施等建築物,適用建築法第98條規定視為特種建築物範圍,得免請領建築執照,准予比照本部841019日台財稅第841654269號函釋,按營業用稅率減半課徵房屋稅。